
我喜欢散步,说不上地喜欢。
记得我曾经很得意地拥有十二块半,记得,我把它用来买了子云的书,记得那本名叫''夏日之诗''的书,亦记得故事中女主角--''纷飞''的散步之论:
''散步就是该懒散地走路,
不需要走直线,
也不需要赶时间,
走着走着,
有时会想通一些事情。''
好像就是从看完那一本书起,我喜欢上了散步...我趁着打包时间散了步,趁着在学校路途中散了步,趁着在闲逛时散了步,趁着想散步而散步,只要是在不赶时间的情况下,只要不需要走直线的情况下,只要是要走超过二十步的情况下,我都会想散步。
是啊,因为走着走着,有时就会想通一些事情...
''我在散步时想通了我喜欢你,也在散步时想通了我们不可能在一起。''